刘新
副主任律师
刘新律师法律功底扎实全面,工作作风谦虚严谨,为人诚恳,责任心强。执业近四年以来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,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,只要当事人委托,无论标的额大小,也无论案件简单还是容易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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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与案例
上诉人中航长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中航公司)因与被上诉人郭洪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,不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(2016)辽0102民初8993号民事判决,向本院提起上诉。本院于2017年2月15日立案后,依法组成合议庭,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。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洋、被上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艳敏、刘新到庭参加诉讼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中航公司上诉请求:撤销原审判决,依法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。事实和理由:1、原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。上诉人将案涉刮大白工程承包给辛某及王某,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不存在雇佣关系。2、原审程序违法。被上诉人于一审庭审后变更案由、诉讼请求及诉讼主体,基于同一事实产生的不同法律关系原审不应一并审理。本案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。